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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条件】
【使用注意事项】用前将样品放在称量瓶内,在110±5˚C干燥2小时,取出后放在硅胶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进行称量。标准质量必须进行浮力校正。样品密度为2.34克/立方厘米。最小称样量为0.15克。本标准物质有效期限为五年。
【特征形态】固态
【基体】
【主要分析方法】高精密库仑滴定法、F检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