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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BY400185
产品名称:标样-四氯乙烯中油烟(HJ1077-2019)
产品规格: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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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等同采用ISO指南31、34 和35等)及GB/T15481(等同采用ISO/IEC17025)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 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本环境标准样品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 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 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样品的量值溯源性。

本环境标准样品应该按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 临用前小心打开安瓿瓶,用5mL干燥洁净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量取5mL浓样至100mL容量瓶中,用经重蒸馏等纯化处理过的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本环境标准样品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如下:

四氯乙烯中油烟 A2003493

计量单位: (μg/mL)

                           

名称标准值扩展不确定度(k=2)
四氯乙烯中油烟18.41.5

           


本环境标准样品用10mL安瓿瓶包装,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

本环境标准样品应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C,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有效期限是指安瓿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

本环境标准样品在超净实验室中用花生油配制。

适用范围(本标准溶液适用但不限于以下分析标准): HJ 1077[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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