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土壤酸碱度参比标准物质共12个,主要用作农业土壤酸碱度分析的量值标准和测试的质量监控。亦可供地质、林业、环境和卫生等有关部门分析类似物质使用。 一、采集与制备 样品采自我国主要土壤类型的代表性区域的耕作层土壤。原样经球磨、粗筛后,用高铝瓷球磨机球磨4-6 h,过0.25mm筛后混匀,于105℃烘24h,再用球磨机混匀后出料,置于冷藏室(6-8℃)长期储存。 二、均匀性及稳定性检验 随机抽取25瓶样品,采用水浸提(1:2.5)电位法测定方法双份测试土壤pH值,用方差分析进行检验,证明样品均匀性良好,分析最小取样量为10g。稳定性经检验证明良好,有效期至2021年。 三、定值测试 由国内13家具有较高测试分析水平的实验室协作定值,实验室平均值数据数为11-13组。检测方法:水(去CO2)浸提(土:水=1:2.5)-电位法测定(引用标准:NY/T 1121.2-2006,LY/T 1239-1999)。 四、标准值及不确定度 定值数据组数不少于10组,用准确方法测试且精度良好者定为标准值。标准值不确定度(U)用公式 
计算,式中,uchar、ubb、us分别为定值、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k为包含因子,取k=2。
样品编号 | 样品 类型 | 采样地点 | 标准值与 不确定度 | 样品编号 | 样品 类型 | 采样地点 | 标准值与 不确定度 | GpH-1 | 红壤 | 浙江龙游 | 4.58±0.04 | GpH-7 | 褐土 | 河北玉田 | 7.36±0.04 | GpH-2 | 红壤 | 江西赣州 | 4.63±0.03 | GpH-8 | 褐土 | 河北丰润 | 7.51±0.06 | GpH-3 | 红壤 | 广西梧州 | 5.26±0.05 | GpH-9 | 潮土 | 天津静海 | 8.04±0.04 | GpH-4 | 水稻土 | 江苏宜兴 | 5.94±0.04 | GpH-10 | 潮土 | 山东菏泽 | 8.56±0.03 | GpH-5 | 褐土 | 天津蓟县 | 6.43±0.03 | GpH-11 | 黑钙土 | 吉林镇赉 | 9.22±0.07 | GpH-6 | 红壤 | 广西百色 | 7.15±0.05 | GpH-12 | 黑钙土 | 吉林白城 | 9.83±0.04 |
五、样品包装与储存 土壤酸碱度参比标准物质包装单元为300g/瓶,实验室保存温度在25℃以下,使用后立即盖紧瓶盖,密封、避光保存于阴凉、干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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